关于开展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审查工作的公告
根据国家保密局《关于开展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审查工作的通知》(国保局字〔2015〕3号)精神,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审查工作自2015年6月1日起正式启动。原有资质单位资质延续受理时间为2015年6月1日至12月31日,资质新申请受理时间为2015年8月1日起。甲级资质申请单位,向国家保密局授权的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提出申请(网址:www.isstec.org.cn);乙级资质申请单位,向省国家保密局提出申请。各企业、事业单位根据单位实际情况,并对照相应资质申请条件和保密标准,按照《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》(国保发〔2013〕7号)及配套文件要求,向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或省国家保密局提交申请材料。
联系电话:0571-87057341,0571-87054853
特此公告。
浙江省国家保密局
2015年6月8日